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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6 来源: 发展部 阅读: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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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妇联决定公开询价采购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2023年度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合同预算价为人民币18万元。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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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内容

根据《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妇〔2021〕2号)、《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1〕102号)《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皖妇办〔2023〕12号)等文件要求,服务方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实地察看抽查项目县、查阅相关凭证账簿及财务资料等多种方式,对2023年全省16个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开展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151个项目点,抽查比例不少于30%)。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管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保障、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违规违纪行为等。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共19份,其中1份为全省总报告(包含省2023年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分市汇总表1个),18份为16市、广德市、宿松县报告(包含省对市级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18个)。

四、服务期限和要求

1.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现场评审,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2.负责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档案,整理归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档);

3.对评价的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

4.遵循求真务实,讲究实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认真履行评价工作职责;

5.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八项”规定,一切费用自理,不得让被评价单位承担餐饮、住宿、交通等任何与评价相关的费用;

6.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非经省妇联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省妇联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妇联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扣减相应支付给服务方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省妇联可解除服务协议。

五、资格条件

1.需是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询价规则

为保证绩效评价服务质量,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法确定供应商。供应商评比评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40分)。评价方案规范、合理,方案设计能针对本项目特点,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程序合理严谨,评价策略准确得当,及时完成规定的评价任务,得30- 40 分;评价方案基本规范、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评价程序合理,能够及时完成评价工作,得20-29分;评价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不够高,可能不能按时完成评价任务,得1-1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2. 报价情况(30分)。采取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人员配备(10分)。绩效评价小组人数及项目负责人、一般技术人员从业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4.企业业绩及荣誉(20分)。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绩效评价项目业绩,有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绩效管理服务经历等。(根据提供证明材料,相应评分)

八、报送方式

安徽省妇联发展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一式三份(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收件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联大厦1507室发展部。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51-69115850

九、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十、评选方式

由安徽省妇联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相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省妇联有关规定呈批审定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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