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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红”+“检察蓝”

——当涂县以公益诉讼赋能妇女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3-14 来源: 马鞍山市妇联 阅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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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部署中对妇女权益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中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也承载着党中央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包括妇女权益保障等更多领域更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的更高期许和更重责任。

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正确实施,根据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近日,当涂县妇女联合会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座谈会,县妇联副主席吴小军及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海涛,第五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会上制定并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方面、妇女人格方面、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家庭暴力方面、残疾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方面以及其他与众多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具体包括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反家暴工作履职不力,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二是明确协作的主要方式。双方建立案件线索共享、信息通报、联合救助扶困、矛盾化解介入、宣传联动等五项机制,加强交流和沟通,研究对策措施,加大协作力度,提升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协作的组织保障。明确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工作纪律等要求。双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协作。

法治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县妇联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立足妇女权益保护实际,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我县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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